【唐韻】去吉切【集韻】喫吉切,𠀤音蛣。【說文】問也。【廣雅】讓也,責也。【玉篇】治也,譴也,問罪也。【書·立政】其克詰爾戎兵。【傳】治也。【禮·月令】詰誅暴慢。【註】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【註】問也。【史記·平津侯傳】汲黯庭詰弘。【註】責讓也。 又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五曰𠛬典,以詰邦國。【註】詰,猶禁也。又【秋官·大司𡨥】佐王𠛬邦國,詰四方。【註】詰,謹也。 又詰屈。【晉書·衞恆傳】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 又【小爾雅】詰朝,明旦也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七年】詰朝相見。【說文長箋】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 又【集韻】丘傑切,音憩。喬詰,意不平也。【莊子·在宥篇】喬詰卓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