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唐韻】古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訖岳切,𠀤音覺。【說文】角,獸角也。本作𧢲,从力从肉。【易·大壯】羝羊觸藩,羸其角。【春秋·成七年】鼷鼠食郊牛角。【禮·月令】仲夏鹿角解,仲冬麋角解。【大戴禮·易本命】四足者無羽翼,戴角者無上齒。【列子·黃帝篇】傅翼戴角,謂之禽獸。 又犀有食角。【爾雅·釋獸】犀似豕。【註】犀三角,一在頂,一在額,一在鼻。鼻上者,食角也。【蘇頌曰】一名奴角。 又龍角。【埤雅】有角曰虯龍。 又角弓,以角飾弓也。【詩·小雅】騂騂角弓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角者,以爲疾也。【魏志·鮮𤰞傳】端牛角爲弓,世謂之角端者也。○按角端卽角顓,謂一角正立不斜,故名角端。角,古音祿,字林、正韻譌作甪,非。 又額角。【逸雅】角者,生於額角也。【後漢·光武紀】隆準日角。【註】謂庭中骨起,狀如日。【論語·撰考讖】顏回有角額,似月。 又隅也。【易·晉卦】晉其角。【疏】西南隅也。【後漢·郞顗傳】顗父宗善風角星算。【註】角,隅也。𠋫四隅之風以占吉凶。又【唐書·裴坦傳】含人初詣省視事,四丞相送之,施一榻堂上,壓角而坐。【宋敏求·春明退朝錄】舍人院每知制誥上事,必設紫褥于庭,北面拜,㕔閣長立褥東北隅,謂之壓角。 又男、女未冠、笄曰總角。【詩·衞風】總角之宴。【朱傳】結髮爲飾也。【禮·內則】剪髮爲鬌,男角女羈。【註】夾囟曰角,兩髻也。午達曰羈,三髻也。 又校也。【禮·月令】仲春,角斗甬。【註】較其同異也。【管子·七法篇】春秋角試。 又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戰國策】駕犀首而驂馬服,以與秦角逐。【前漢·谷永傳】角無用之虛文。 又【增韻】通作确。【前漢·李廣傳】數與鹵确。【註】謂競勝負也。 又【韻會】角抵,戲名。六國時所造,使兩兩相當,角力相抵觸。【史記·李斯傳】作觳抵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作角抵。又【張騫傳】作角氐。角與觳通。 又掎角,駐兵以制敵也。【正韻】紲其後曰掎,絓其前曰角。【左傳·襄十四年】譬如捕鹿,晉人角之,諸戎掎之。【魏志·少帝紀】吳𡨥屯逼永安,遣荆、豫諸軍,掎角赴救。【韻會】亦作捔。 又東方之音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孟春之月,其音角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角,觸也。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【爾雅·釋樂】角謂之經。【韻會】通作龣。【魏書·江式傳】宮商龣徵羽。【註】龣卽角字。 又大角,軍器。【演繁露】蚩尤率魑魅與黃帝戰,帝命吹角爲龍鳴禦之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節度使入境,州縣築節樓,迎以鼓角。今鼓角樓始此。 又星名。【韻會】東方七宿之首,蒼龍之角十二度。【爾雅·釋天】壽星,角亢也。【註】列宿之長。又【博雅】大角謂之棟星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大角者,天王帝廷。 又羊角,旋風也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摶扶搖羊角而上者九萬里。又酒器。【禮·禮器】𤰞者舉角。【疏】四升曰角。角,觸也。不能自適,觸罪過也。 又量器。【管子·七法篇】斗斛也,角量也。【呂覽·八月紀】正鈞石,齊升角。 又木角,㪺水斗名。【禮·喪大記】虞人出木角。 又角人,官名。【周禮·地官】角人掌以時徵齒角,凡骨物于山澤之農。 又履名。【釋名】仰角,屐上施履之名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徐土邳圻之閒,大麄謂之䩕角。【註】今漆履有齒者。 又艸名。【博雅】𦯊明,羊角也。【埤雅】莪,一名角蒿。 又果名。【淸異錄】新羅國松子有數等,惟玉角香最奇。【本草綱目】芰實,一名沙角。 又鳥名。【本草綱目】鷹,一名角鷹。【李時珍曰】頂有毛角,故名。 又小魚名鹿角。【歐陽修·達頭魚詩】毛魚與鹿角,一龠數千百。 又地名。【韓愈·祭張員外文】避風太湖,七日鹿角。【註】地在洞庭湖。 又城名。【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】襲衞羊角,取之。【註】今廩丘縣所治羊角城是。 又縣名。【南齊書·州郡志】角陵縣,屬南新陽左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馮異傳】角閎據汧駱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𠀤盧谷切,音祿。【類篇】獸不童也。又【廣韻】漢四皓有角里先生。○按通雅:角,古音祿。詩召南:誰謂雀無角,何以穿我屋。史記刺客傳:天雨粟,馬生角。前漢東方朔傳:臣以爲龍又無角,謂之爲蛇又有足。揚子太𤣥經:嘖以牙者童其角,㩣以翼者兩其足。崔駰《杖頌》:用以爲杖,飾以犀角,王母扶持,永保百祿。俱叶音祿。李因篤曰:杜甫赤霄行,孔雀未知牛有角,渴飮寒泉逢觝觸。唐人亦作祿,音用。又李濟翁資暇錄云:漢四皓,其一號角里先生。角音祿,今多以覺音呼,誤也。至於讀角爲覺,而角里之音祿者,輒攺作甪,則益謬矣。又東都事略,崔偓佺云:刀下用音榷,兩點下用音鹿,一點一撇不成字,未詳。唐韻角音祿,又音覺,其實字無二形。說文角訓象獸角形,亦無刀用兩點之說。偓佺臆說,不可从。佩觿集、字林、韻會、正韻分角甪爲二,𠀤誤。 又【字彙補】古祿切,音谷。【韓愈·贈張籍詩】角角雄雉鳴。【方崧卿云】角音谷。 又【音學五書】叶良拒切,音慮。【尉繚子·兵談篇】兵如總木,弩如羊角,人人無不騰陵張膽絕乎疑慮,堂堂決而去。 【集韻】通作捔。
考證:〔【埤雅】有角曰叫龍。〕 謹照原文叫龍改爲虯龍。〔【爾雅·釋天】角亢,壽星也。〕 謹照原文改壽星,角亢也。〔【周禮·地官】角人掌以時徵齒角凡骨于山澤之農。〕 謹照原文骨下增物字。